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建议公示
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填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异议(申辩)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传至我中心邮箱。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2月27日;
受理电话:交易一部0857-8314242;
邮箱:3227471483@QQ.com
附件1: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公告1.1-2.19.et
附件2: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异议(申辩)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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