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业主单位、代理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流程实际,现各交易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属中心代业主收取,为有效保障有关各方权益,进一步规范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现对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或扣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有关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须代理机构拟定《投标保证金退还意见》,并报业主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模板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保证金收退指南,按规定时限将《投标保证金退还意见》扫描上传至中心交易系统,便于中心财务部及时审核退还投标保证金。
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业主可申请将投标人保证金划转至本单位账户。(咨询电话:0857-8301879)
特此通知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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