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第39号令、《贵州省公共资源场内交易异常情况记录暂行办法》(黔公管通【2016】35号)、《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异常情况处理办法》毕公资交发【2017】4号文件要求,中心积极开展异常情况的记录登记,全程记录,对交易环节的各个流程节点进行跟踪检查服务,有效促使交易各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运用互联网+招标投标的工作思路,严格规矩意识,严守交易规则,以异常情况记录、保存、报告制度为手段,及时、客观、完整、准确记录交易全过程,通过汇总形成了“一项目一评价”的评价报告。2018年2月,中心共对105个交易项目进行记录评价,7个项目在交易过程出现异常情况, 全部为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一、异常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代理机构业务能力水平低。从7个项目的异常情况记录看,主要是代理机构业务不熟悉,不认真负责,有的连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也不会,导致问题一出再出。如赫章县第二期“组组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由于代理机构业务不熟悉,服务较差,共出现问题达23处之多,导致交易周期达53天,远远超出中心项目交易的平均周期。
(2)代理机构责任心不强。一些代理机构在中标公示时不能按照要求将专家评分汇总表和小分表上传进行公示,有的上传了但没有屏蔽专家名字。
(3)保证金退还不及时规范。几乎所有异常情况记录的项目都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时限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退申请没有招标人意见,均多次催促后才进行完善,导致项目工期一拖再拖。
(4)不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未及时缴纳交易服务费,影响项目进度,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归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1)加强过程管理,加大异常情况记录通报力度。从项目进场受理、公告发布、场地预约、开标评标、中标及结果公示、保证金退还等环节入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把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发生在交易平台的各种异常情况如实记录,定期反馈上报上级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应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和公开。
(2)提高服务质量,为代理机构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中心窗口、各部室认真指导服务对象开展工作,尤其是首次在毕节开展工作的代理机构要悉心指导,使其尽快熟悉系统,确保项目进度。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中心网站公布交易流程和具体业务操作指南;组织对代理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代理机构业务水平;
(4)提高远程异地评标率,鼓励和支持招标人选择远程异地评标,促使专家资源匮乏、专家不专等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附件:2018年2月异常情况记录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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