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评标指南
1、事项名称:评标
2、设定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申请条件:项目开标成功后
4、办理材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5、办理机构:交易一部
6、办理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7、办理时间:评标当天
8、联系电话:0857-8314242
9、办理流程:评标委员会签到——评标——投标人答疑或项目经理阐述(若有)——检查评审表格是否完整——发放评审费用——评标结束
10、收费标准与依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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